简谈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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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IT Patent & Trademark Law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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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保护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需要,许多国家在一定情况下会限制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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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保护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需要,许多国家在一定情况下会限制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中国专利局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提出保密审查请求的方式有哪些?其他国家又有怎样的申请限制?本文中,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予以简要介绍。

一、我国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制度

第四次修正后的《专利法》第十九条(原第二十条)对向外申请保密审查做出了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二、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的方式

·方式一:以技术方案形式单独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适用情形: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即外国申请为首次申请时,申请人需要事先单独请求保密审查。在此情形下,请求人需以纸件形式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和中文技术方案说明书,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实践中,单独提出保密审查后,平均30天内会收到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根据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到期即默认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申请。若之前下发暂缓向外申请保密审批通知书,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则默认批准可以向外申请。

·方式二:申请中国专利的同时或之后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适用情形:准备先在中国申请,之后再向外国申请,即中国申请为首次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在向外国申请前提出请求。在此情形下,请求人在递交中国申请之时或之后均可通过纸件或电子方式提出保密审查请求,不需要再单独递交技术方案说明。由于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没有加快程序,一般建议申请人在准备向外国申请专利前6个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方式三:向专利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不需要单独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在此情形下,请求人向PCT中国受理局提交PCT申请文件的同时,该申请视为默认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如果该国际申请不涉密,审查员将按照正常的国际阶段程序进行审查。如果涉密,PCT国家安全审查员会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发出因国家安全原因不再传送登记本和检索本的通知书(147表),终止国际阶段程序。

此时应特别注意,递交国际申请需符合我局作为受理局的条件,即该国际申请的申请人中至少一个申请人是中国的公民或中国法人,或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如果申请人均不符合资格,国知局会将该申请送交国际局,此申请将视为未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将会违反《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实践中如遇到申请人资格问题,一般建议的做法是将有中国国籍或居所的发明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并将此发明人指定为未来不太会进入的国家的申请人。

三、其他国家向外国申请的保密审查要求

(一)美国

依据《美国专利法》(35 USC §181-188)和《美国联邦法规》(37 CFR §5.11-5.25)有关向外申请许可的规定,在美国完成的发明,除非获得专利局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在美国专利申请递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外国申请专利。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在美国境外提交专利申请:方式一,在美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并等待六个月;方式二,单独请求加急外国申请许可并缴纳一定费用。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国家安全问题,在收到加急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授予外国申请许可(foreign filing license)。在未首先获得外国申请许可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外提交专利申请可能会导致美国专利权的丧失。故意违反者一经定罪,将被处以10000美元以下罚款或两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之。与中国专利法没有补救措施不同,如果最初没有寻求美国向外申请许可,申请人可以尝试申请追溯许可以纠正违规行为,前提是申请人可以证明未经许可的外国申请是由于错误而发生的。

(二)印度

《印度专利法》(The Patents Act 1970s, Section 39)规定,印度居民未经事先许可不得在印度境外申请专利。也就是说,任何居住在印度的人,如果想在印度境外提交首次申请,必须先获得外国申请许可(此时亦需缴纳一定费用)。或者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先在印度提交申请,如果经过六周没有收到禁止公开或传送该申请的通知,则可向国外申请。印度对于违反该条规定的处罚十分严格。首先,违反第39条规定提出或导致提出授予专利的申请,根据本法案提出的专利申请应视为已被放弃,授予专利权的可被撤销。此外,对于相关人员将被处以最长可达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之。

(三)英国

《英国专利法》(Patent Act 1977, Section 23)规定,对于涉及军事技术或者其公开可能损害国家安全或公众安全的申请,英国居民寻求在外国提交专利申请前,必须首先从英国知识产权局获得外国申请许可,除非在英国境外申请之前,已就同一发明专利申请在英国提出且经过至少六周没有收到禁止披露的指示。

(四)德国

《德国专利法》(Patent Act, Section 52)规定,含有国家秘密的申请只有在获得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在本法适用的领土之外提出,违反者可处五年以下监禁或罚款。如果专利申请不包含国家秘密,申请人可以在德国境外自由申请,不强制要求首次申请,无需进行保密审查。

据WIPO记载,目前包括中国在内,共有27个PCT缔约国规定了向外申请保密审查制度。每个国家的申请限制不尽相同,有些要求在该国内作出的发明,比如中国、美国、俄罗斯;有些要求由该国居民提交的申请,比如印度、英国、韩国、新加坡;有些要求由该国国民提交的申请,比如希腊;还有的仅对含有国家秘密的申请作出了限制,比如德国、阿塞拜疆。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差异较大,申请人决策首次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向外国申请保密审查制度。作为代理机构,在遇到选择中国为首次申请国家时,遇到外国居民或者国民时,亦应尽到提醒义务,以免因疏忽在没有收到必要的向外申请许可前就在中国递交申请。

四、结论

中国和其他很多国家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方面都有保密审查制度,这些制度设置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相应各国的利益。虽然各个国家保密审查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流程不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旦违反这些申请限制,将会产生广泛且严重的后果。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外国专利申请与该国保密审查制度相抵触,就可能使在该国获得某项发明专利的机会丧失殆尽,一些情况下甚至还可能面临罚款和牢狱之灾。因此我们在处理中国客户向外国申请专利和外国客户在中国递交申请时都要注意相关的保密审查问题。

参考文献:https://www.wipo.int/pct/en/texts/nat_sec.html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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