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中的问题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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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是商标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移的行为。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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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是商标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移的行为。在日常的市场活动中,商标申请人需要对其商标进行处置和出售,同时也需要有主体来接收这些商标。 这种商标权利的转移是非常常见的。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申请人或注册人通常会根据商标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将其商标权利或商标申请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通过转让继承相应的权利。商标转让是基于双方真实共同意愿的,因此必须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尽管商标转让看似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阻碍和难题。因此,笔者在此为大家列举了一些可能会阻碍转让程序或导致转让无法完成的情况,希望能帮助大家避免在转让过程中掉入"坑"中。

商标转让补正

商标转让补正是指在商标转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转让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同一商标注册人/申请人的相同/近似商标未一并转让等情况,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对转让材料进行补充或者修正,以及对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一并转让。商标转让补正的目的是确保商标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双方的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注册部门可通知转让人/受让人予以补正。

(1)申请书填写的转让人名称与商标注册部门档案记录的注册人名称不一致,且可以改正的(如转让人名称发生变更而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名称填写错误等);

(2)转让人为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书中填写的转让人身份证号码和商标注册部门档案中登记的注册人身份证号码不符;

(3)商标已临近有效期或者进入续展宽展期,通知转让人及时办理续展申请的;

(4)申请转让的商标已经办理了质权登记或已被查封的;

(5)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办理转让的;

(6)其他经审查发现存在问题或疑问需要转让人/受让人进一步说明和提供补充材料的。

转让人/受让人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予以改正,商标注册部门对该转让申请根据转让人/受让人的补正内容进行再次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要求一并转让的商标,应注意如下几点:

(1)对于转让人名下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与申请转让的国 内注册商标构成相同近似商标的,应一并办理转让。

(2)转让人也可以通过办理注销(部分注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删减商品等方式消除转让障碍。

如果在转让审查程序中,对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办理转让的,经补正通知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该转让申请视为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注册部门可对转让不予核准:

(1) 转让人不是商标注册人 (如转让申请书填写了错误的注册号码,导致转让人与商标注册人无法对应的 、 商标已经转让给他人的);

(2) 已办理了相同内容的转让申请 , 无须再次办理转让;

(3) 商标已经无效的;

(4) 商标被法院查封、在先办理了质权登记,且未取得法院或质权人书面同意的;

(5) 办理移转申请的,受让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其有权利继受该商标权的;

(6) 容易导致混淆和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

(7) 其他不应核准转让的情况。

关于容易导致混淆和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的情况,在《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具有明确规定,即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注册部门不予核准。上述混淆或不良影响是指转让行为本身所导致的,而非转让商标标识本身所携带的混淆或不良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申请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不符合《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的主体资格和资质要求。

(2) 含有地名的商标申请转让给该地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时,如果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与该商标所包括之地名具备紧密联系,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来源产生误认,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或一般消费者混淆的。

(3) 含有企业名称全称、部分名称或简称的商标,转让给其他企业,如果投人市场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或一般消费者混淆的。

(4) 商标标识本身具备特殊含义,转让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5) 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作为受让人的。

(6) 注册人累计申请注册商标较多且累计转让商标较多,受让人较为分散,且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相关商标使用证据或说明使用意图的,或者证据无效的。

(7) 其他容易导致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

结合上文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转让程序是对商标权的一种处分程序,不仅对受让人的权益产生影响,也可能会对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影响,这些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商标被许可人特别是独占和排他被许可人、在先曾申请转让但未被核准的受让方、申请转让的另一方受让人、已签订协议但未提交转让申请的受让方、对商标权属的争议方等。看似简单的商标转让程序,其中牵扯的主体众多、涉及的情况有简有繁,所以,转受让人双方应在充分了解转让情况并明确转让所需文件的前提下认真准备转让申请,在"省时、省事和省钱"的基础上完成商标转让备案。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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