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盛代表参加中国快消品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峰会,深度探讨产品外观保护路径
4月19日,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2023中国快消品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峰会"顺利举办,路盛受邀参加本次活动中的"产品外观的IP保护路径探讨:专利、商标、著作权"主题沙龙。在罗思合伙人杨熠的主持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四处原处长、二级巡视员张跃平、玛氏中国资深知识产权顾问李凤仙与路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南頔、罗思中国区总经理崔红共同探讨外观保护这一快消品行业的重要议题。嘉宾们所分享的实践经验、行业洞察和趋势建议受到了现场众多快消品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业界同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沙龙开场
产品外观的IP保护路径探讨: 专利、商标、著作权
杨熠,罗思国际合伙人
首先,由杨熠律师做本次沙龙的开场,她介绍了产品外观保护的概况、实践中常见的挑战,并预告了沙龙将涵盖的重点议题。
主题分享
快消行业产品外观保护
李凤仙,玛氏中国资深知识产权顾问
李律师介绍了玛氏作为世界知名的跨国食品巨头,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确权和维权,但在这些方面仍面临挑战。在中国的实践经验中,玛氏会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策略进行整体的考虑。玛氏会结合确权和维权的实践经验,对其品牌/产品从商标、著作权和外观专利等方面去获得单一或组合保护,来作为维权的基础。在商标维权方面,玛氏近年来也非常注重培养有经验的法律团队,以及对严重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积累胜诉判决,这样的策略不仅对侵权人起到更有效的威慑作用,也为日后各地行政执法提供重要的先例。
沙龙分享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张跃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外观设计审查部四处原处长、二级巡视员
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及研究有着丰富经验的张跃平老师,首先对外观设计的五要素进行了解读,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外观设计的特点。张老师解读了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反向论证不授予外观专利的情形,并通过对比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分析了各类专利权的保护重心。随后,张老师通过对比中国与美国产品包装的差异论证两国对于外观专利的保护形式的不同,着重分析了中国包装领域产品保护特点,并向参会企业提出了先申请外观设计、后配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兜底条款保护的宝贵建议。其后,张老师解读了一些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重要变化,比如专利保护期限由原来的10年延长至15年,以顺应海牙系统对于专利权期限的要求。另外,局部保护制度的引入,也可为快消品产品的更新迭代提供更好的的保护,也更适应国际市场发展的需要。最后,张老师通过介绍国内优先权制度、相似设计制度等的改进,对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发展表示期待。
沙龙分享
产品外观保护维权策略
蒋南頔,路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蒋律师指出,对于产品及产品包装的外形设计,可以有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益保护等多条途径,实践中,可以采取权利重叠时,择一择优保护;权利冲突时,保护在先的原则,进行多维度的立体保护。
蒋律师通过分享真实案例,列举一审二审到再审法院的观点,举例说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标准、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及 "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商标侵权纠纷"相同或混淆性近似"评估、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对"传统产品包装装潢"、" 产品外形设计"及其它可延展的商业元素的保护策略。不断学习各级法院的经典案例,从中总结了快消品牌保护的法律基础,分析产品保护的成本与要求,以及维权方面的异同。
沙龙分享
产品外观保护 ——商标
崔红,罗思国际中国区总经理
崔红律师分享了在实践中对快消品的产品外观进行商标保护的经验和挑战,分别从立体商标的确权难和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中的维权困境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和举例。
对于立体商标而言,尤其是同产品形状、包装或容器相关的立体商标,随着商标审查标准趋于严格,成功获得纯三维标志立体商标的注册愈加困难,而对于已注册的此类立体商标,在维权过程中也容易被质疑其显著性,这也使得在维权过程中维持立体商标注册的有效性成为一个难点问题。
与此同时,将产品外观例如产品包装、标签作为平面商标申请注册,在商标审查中也容易遇到绝对理由的驳回,难以获得商标的顺利注册。取得了平面商标注册的,企业在维权过程中,需要针对侵权的产品外观主张平面商标的立体化保护,司法实践对此持慎重的态度,法院审查和判定是否构成侵权会重点考量立体化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以及是否引起混淆等因素。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对于快消品的产品外观是进行立体商标保护还是平面商标的立体化保护,需从全局、多维度进行考虑,并实践中持续探索最优解。